台北客運輾斃中和老翁,業者遭罰9萬元,肇事駕駛則是被停職。民眾提供
新北市中和區民德路與壽德街口,今(8/19)上午發生公車輾斃斑馬線上行人的憾事,公車駕駛供稱未看到行人,新北交通局調查,肇事的是台北客運667路線,因未落實管理駕駛轉彎前停讓,業者遭依《公路法》重罰9萬元,肇事駕駛停職,未來也無法再擔任公車駕駛。
交通局表示,除《公路法》罰款外,本案也列入公車營運服務品質評鑑「駕駛路口停讓動作落實情形指標」項目扣分,將影響整個公司的補助款請領資格,肇事的車輛也遭扣牌暫時停止營運。
交通局統計近3年該肇事路口,並未發現有A1(死亡)事故,每年平均有6件A2(受傷)事故,肇事樣態為車輛碰撞,並未發現有公車肇事紀錄。不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穿線有行人穿越時肇事致死情形,將於警察局開立罰單移送交通事件裁決處後,吊銷肇事駕駛員之駕駛執照,該員將無法再擔任公車駕駛。
交通局重申,將嚴格要求公車業者加強駕駛員行車安全教育訓練,也會加強實地稽查駕駛員路口停讓及指叉動作,以維護行人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