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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教學猥褻至少7名國小幼童 族語老師收押禁見

    2024-02-01 18:03 / 作者 呂志明
    高雄族語老師涉嫌利用教學猥褻至少7名國小幼童,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示意圖。取自Unsplash
    在高雄擔任族語老師的鄭姓男子,利用對不同男童教學族語課程之機會猥褻生殖器或臀部,被害人至少7名,其中2名遭猥褻次數至少 50 次、60 次,另外還在住處拍攝幼童的性影像珍藏。高雄地檢署日前接獲通報後,將鄭男拘提到案,並以涉犯《刑法》加重強制猥褻、《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據了解,57歲的戴姓男子,在高雄市多所國小擔任族語老師,自2021年9月起,在數間國小族語課教室內,利用對不同男童教學族語課程的機會,以手撫摸被害男童之生殖器或臀部等方式,對被害人為猥褻行為,其中更有 2 名被害人遭猥褻次數分別至少 50 次、60 次。

    高雄地檢署接獲通報後,立即指派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劉慕珊、檢察官張雅婷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偵辦。並於日前到戴男位於高雄市鳳山區的住處拘提到案。專案小組檢視在戴男家中查扣的電腦,發現戴男早於2017年間,在其高雄市鳳山區住處,拍攝兒童的性影像。

    檢察官認為戴男涉犯《刑法》第 224 條之 1 之加重強制猥褻、《刑法》第 227 條第 2 項之對未滿 14 歲之男子為猥褻之行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36 條第 1 項拍攝兒童性影像等罪。同時審酌戴男任教學校眾多,教學期間長達 11 年,目前所知被害人已達 7 人,對象年齡層相近,犯罪次數亦多,在綜合卷內事證後,有相當理由認為戴男有逃亡及串滅證之虞,且有事實足認其有再犯之虞等羈押原因,並有羈押之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高雄地檢署呼籲,如有曾經遭受侵害的學童或其家長,可勇於出面指證,協助提供更多本案證據或資訊,以利全面釐清案情。檢察官也將詳加蒐證,積極追查有無其他被害人,且重申嚴正執法立場,針對蓄意對兒少犯罪的行為,絕對以最嚴謹的程序,最嚴格的標準,強力偵辦,以保障兒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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