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凌虐示意圖。資料照片
好可憐!南投縣有一名1歲7個月大的幼童,疑父親及繼母疏於照顧,體重僅有5.5公斤,瘦到皮包骨,出現發展遲緩,南投縣府二度緊急安置,雖然體重回升,但是社工認定父親仍欠缺照顧能力,法院准予再延長安置3個月的聲請。
根據判決書指出,南投縣府於今年3月底獲通報有幼童瘦到皮包骨不成人型,4月派社工訪視發現該幼童已1歲7個月大,但體重僅5.5公斤,是正常5個月大女嬰的低標體重,且智力發展嚴重遲緩,其父與繼母疑疏於照顧,連孩子患病也未就醫或通報。南投縣府緊急啟動安置,先安排該幼童住院治療,等身體狀況較好時再安置到機構。
幼童3個月安置期滿後,今年7月延長安置,幼童體重也明顯回升,9月時社工安排幼童與其父會面,父雖有穩定收入,但幼童對父親明顯陌生及疏離,評估父親仍欠缺照顧能力,因此安排強制接受親職教育,並向法院二度聲請延長安置。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幼童無自我保護及照顧能力,其父也自陳其現況難以妥適照護孩子,無其他親屬可予以協助,對延長安置無意見,考量幼童的權益和後續照顧,予以准許縣府再延長安置3個月的聲請。
據了解,0-2歲寶寶體重評估標準表中,1歲7個月大的女寶寶體重最低標也應有8.3公斤,若發育良好最高可達13.3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