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2/18)召開高中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通過彰化大慶商工停辦、台南鳳和中學解散清算等2項重大決議。翻攝學校臉書
教育部今(2/18)下午召開「教育部第2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第6次會議,針對彰化縣私立大慶商工停辦、台南市私立鳳和中學解散等兩項重大決議進行審議,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過決議予以停辦及解散。
教育部指出,今天會議出席委員人數已達全體委員人數三分之二,會中將已列為專輔學校的彰化大慶商工,依退場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令學校於114學年度停止全部招生,並於114學年度結束時停辦。台南市私立鳳和中學則因停辦期限屆滿,仍未能恢復辦理或改辦其他教育,被勒令解散,後續依照規定辦理清算及賸餘財產的歸屬事宜。
教育部表示,彰化縣私立大慶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前已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列為專案輔導學校,改善期限已屆期。經本次退場審議會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認定該校改善期間屆滿未獲免除,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依退場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令學校於114學年度停止全部招生,並於114學年度結束時停辦。
教育部並指出,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鳳和高級中學符合退場條例第21條第4項「退場條例施行前已停辦學校,於停辦期限屆滿,仍未能恢復辦理或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之財團法人」的情形,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同意教育部依退場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令該學校法人解散。學校法人解散後,學校法人應依退場條例第21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辦理清算及賸餘財產的歸屬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