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近日也追查蘇丹紅「咖哩粉」流向。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新北市地檢署昨(3/1)指揮新北市刑警大隊,搜索涉嫌進口含有致癌辣椒粉的「保欣企業有限公司」,並帶回負責人劉慶士及4名員工,訊後依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聲押禁見劉嫌,其餘4名證人請回,經新北地院審理後,今天(3/2)裁准羈押禁見。
新北地院表示,被告劉慶士經本院訊問並參酌檢察官所提出之相關事證,認被告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前段(第15條第1項3款、第10款)之販賣有毒或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添加物之食品罪、《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也認定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且有反覆實行詐欺取財罪之虞,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101條之1第1項第7款之羈押原因,復有羈押之必要,裁定自民國113年3月2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保欣公司自去年3月20日起,由河南省某出口商辦理中國出口事宜,同年10月份起開始進口三禾藥業有限公司製造的紅辣椒粉,共計16批,截至目前為止,共計7批辣椒粉原料經檢驗蘇丹色素不合格,2批檢驗合格。
衛生局呼籲,蘇丹色素非我國准用之著色劑,不得使用於食品中,食品業者有向應落實原料自主管理,並確保食品製程應符合規定,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倘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