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和醫院外觀。廖瑞祥攝
孕婦用藥要非常當心!一名楊姓孕婦,2021年間背痛前往衛福部雙和醫院掛急診,沒想到江姓醫師明知孕婦不得使用嗎啡,仍開立嗎啡醫囑止痛,楊女因而流產並提告。經過調查,新北地檢署認定江女未審慎評估孕婦使用嗎啡危險性,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檢警調查後發現,楊姓孕婦2021年聖誕節凌晨因背痛前往雙和醫院就診,當時懷孕22周,江姓醫師未經診斷就開立嗎啡10mg/AMP,隨後由護理師施打嗎啡止痛。沒想到不到10分鐘,楊婦就因嗎啡產生劇烈子宮收縮反應,江女立即請婦產科蔡姓醫生前來診治,當天值班婦產科王姓醫師也以超音波、胎兒監視器確認子宮收縮情況,發現子宮頸已全開,當天凌晨2點29分緊急進行人工引產手術,因而流產。
檢警偵查時,江姓醫師稱知道對方懷孕,也有親自看診並開立嗎啡,但量是0.3毫克,仍在一般範圍內。不過檢方認定,江姓醫師沒有仔細評估孕婦施打嗎啡的風險,就開立嗎啡醫囑,違反醫療常規,其過失行為與楊女流產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因此以過失傷害罪起訴江女。另陳姓護理師、王姓、蔡姓醫師處置無不當,3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