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打針示意圖。取自Pexels
一名女子7日在北市某醫美診所進行電波拉皮,麻醉後血氧濃度不穩,送醫不治,由於施術的吳姓女醫身兼麻醉醫師,遭疑有違法之虞。對此,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麻醉應由醫師親自執行,將針對該醫師有無違反《醫師法》進行調查。
這名49歲邱姓女子在該連鎖診所多次進行醫美,7日進行電波拉皮等療程,由吳姓女醫師施術,過程中施打俗稱「牛奶針」的舒眠麻醉,邱女出現血氧濃度不穩,隨即送往馬偕醫院,搶救不治。
眼科醫師黃宥嘉質疑,根據新聞報導,現場並無麻醉醫師在場,雖非特管法8大項不需要麻醉醫師,但麻醉施行醫師不可和操作醫師為同一人,因此不管該皮膚科醫師有無麻專,只要沒另一個醫師打麻醉就不行。
對此,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今接受《三立新聞網》採訪時,表示該案已進入司法調查中,因此醫事司將針對該醫師是否有違反《醫師法》及診所是否違反行政管理的疏失,予以了解。
至於醫師身兼麻醉醫師是否合法,劉玉菁表示,依法麻醉須由醫師親自執行,但該案中的吳姓女醫是否得身兼麻醉醫師,還需進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