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聯醫被控訴「打錯針」。示意圖。取自pexels
都已經確認了會藥物過敏,卻還是被打錯針!新北1名34歲的陳姓男子因腸胃炎,到市立醫院三重院區掛急診,院方因要幫他打針,先確認有無藥物過敏,想不到男子據實以告後,還是被打了會過敏的針,男子氣得要求醫院提出解釋,對此,院方也回應了。
陳男控訴,去年12月24日晚上他因腸胃炎,前往該醫院掛急診,就診同時醫師也向他詢問,是否有對藥物過敏,想不到最後還是被他發現,醫院將過敏針打入體內。陳男表示:「針都已經打進去了,也不可能抽出來。因為過往曾經有打針,臉腫到不能呼吸,送醫搶救的恐怖經驗,讓他只能在床上皮皮剉。」院方雖有負責後續醫療行為,但出院後陳男要求醫院給交代,為何明明有問有說,還是遭打入過敏針,不過時間已過2週,院方卻不聞不問。
對此,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昨發布聲明,還原時間軸。聯醫表示,陳男出國旅遊回國後,產生眩暈、腹瀉症狀,於去年12月24日至醫院急診就醫。院方處置過程中,醫院查閱健保雲端電子病歷系統,並無藥物過敏紀錄,檢傷人員也有主動詢問病人,過往用藥情況,病人說曾有施打Keto (克多炎、消炎止痛劑)產生過敏反應。由於陳男經醫師評估需住院觀察,並抽血及注射處置;因當時急診業務繁忙,未再次確認病人用藥過敏史,依醫囑給予施打Keto (克多炎)。後續未產生過敏反應。經治療後,病人身體狀況恢復良好,已於去年12月28日康復出院。
新北聯醫三重院區副院長吳茲端強調,因當時醫務繁忙,對施打過敏藥物事件,表達最深切的歉意。由於病人注射前,未再次確認用藥過敏史,已全面檢討內部作業程序,並全額吸收病人5天住院醫療費,12月27日時醫療團隊也將病人提出特定藥物過敏紀錄,註記在健保卡內。
新北衛生局專員楊時豪也強調,已請聯合醫院提出說明與檢討,後續調查如有醫療業務管理涉及違反醫療法,將可處最重新台幣50萬元罰鍰,並得按其情節進行行政處分。衛生局呼籲,民眾如遇醫療爭議事件,可依「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向衛生局申請調解,提供醫病雙方溝通調解機制,化解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