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避孕藥(Levonorgestrel)轉類計畫將參考日本。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事後避孕藥(Levonorgestrel)目前屬於處方藥,近期再度引發「轉類」為指示用藥的評估作業。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已召開首場試辦計畫討論會,將參考日本醫藥聯盟合作模式,規劃藥局當場服藥、三週後回診的用藥流程,目前正在蒐集各方意見中,未來仍須經人體試驗計畫與倫理審查程序。
Levonorgestrel(左炔諾孕酮)也稱「事後丸」,是第一代事後避孕藥,常用於無防護性行為後的緊急避孕措施,可延緩或抑制排卵,需在發生性行為後72小時內服用;不過,服藥後無法中止已完成受精並著床的妊娠,亦不適用於常規避孕。
根據現行法規,事後避孕藥屬處方藥,僅限醫師開立處方後於藥局領取,否則藥局將面臨最高200萬元罰鍰。食藥署早在105年就曾召開諮詢會討論轉類可能,且通過決議,卻遭到各方反對,於是擱置至今。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林意筑指出,事後避孕藥轉類涉及層面廣泛,醫藥界、家長、兒少及婦團隊於保障女性健康雖有共識,但在藥物取得方式、風險控管與使用監督上意見分歧。因此,已在上週召開首次「緊急事後避孕藥用藥安全及可近性試辦」討論會議,說明並引介日本試辦經驗。
林意筑說,日本自2023年11月啟動調查性試辦計畫,由厚生勞動省委託藥師公會辦理,預計執行至2026年3月,全國約有340間藥局參與,每2至3家藥局需與婦產科診所結成合作聯盟。16歲以上女性可在藥局購買事後避孕藥,並須當場在藥師面前服用,3週內回婦產科診所複診。
林意筑表示,政府正在規劃將以日本模式為藍本,推動符合台灣國情的「醫藥區域聯盟」,讓藥局與婦產科形成協力機制,提升藥品可及性,同時確保後續醫療追蹤;不過目前仍處在討論蒐集意見階段,相關計畫還要提交人體研究計畫書,並接受倫理審查,具體時程尚未定案。
台大醫院婦產科講師戴怡芸強調,事後避孕藥不會導致不孕,一旦停藥,卵巢功能大多能於3個月內恢復正常。她也提醒,「體外射精」並非有效避孕方式,因前列腺液中仍可能含有精子。站在婦科醫師的角度,正確使用保險套是CP值高的避孕手段,最有效的方式則是永久性絕育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