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於邊境查驗發現,3批自越南進口的「鮮榴槤」檢出農藥與重金屬超標,依法全數退運或銷毀。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今(3)日公布上週邊境查驗不合格產品名單,3批自越南進口的「鮮榴槤」被驗出農藥殘留與重金屬鎘超標,依法要求退運或銷毀。自今年4月1日至7月2日,食藥署針對越南報驗的鮮榴槤已採加強抽驗,比例達20%至50%。
副署長林金富表示,其中一批是由輸入業者「農協開發有限公司」報驗的越南鮮榴槤,檢出殘留農藥達特南(殺蟲劑)0.02 ppm,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達特南為不得檢出,是以檢測方法的定量極限0.01 ppm為法規值,食藥署將針對「農協開發有限公司」在邊境由加強抽批查驗調整為逐批查驗。
另外兩批是由輸入業者「綠品國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報驗的越南鮮榴槤,檢出重金屬鎘0.10 mg/kg,依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鎘的限量標準為0.05 mg/kg。食藥署也會針對「綠品國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邊境由加強抽批查驗調整為逐批查驗。
食藥署統計近半年,從113年11月26日至114年5月26日止,受理越南報驗的「鮮榴槤」,報驗批數為469批,檢驗不合格批數為7批,不合格率為1.5%,檢驗不合格原因為重金屬鎘及殘留農藥不合格。林金富強調,食藥署已經從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7月2日止,在邊境對越南報驗的「鮮榴槤」採加強抽批查驗,抽驗比例為20%至50%。
除了榴槤,來自中國的一批「八角」也被攔截。林金富指出,「德韓貿易有限公司」進口的該批八角共1645公斤,檢出禁用色素「蘇丹色素一號」,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不得使用,該批產品已要求全數銷毀,不得退運。
他進一步說明,過去半年在邊境受理中國報驗的八角茴香,報驗批數為18批,檢驗不合格批數為2批,不合格率為7.21%,檢驗不合格原因包括農藥殘留及蘇丹色素不合格。食藥署已經從113年4月1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對於中國報驗的八角茴香在邊境採監視查驗,也就是100%檢驗蘇丹色素合格後才可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