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游騰傑攝
台灣晚婚晚育已成常態,高齡懷孕難度隨之上升,越來越多夫妻選擇接受生殖醫學療程協助。國健署副署長魏璽倫今(13)日表示,最快今年底前,「試管嬰兒補助」第二胎的最高補助額將由現行6萬元,擬提高至與第一胎相同的10萬元。全案待行政院最終核定。
衛福部國健署自2021年7月1日起開始擴大試管嬰兒補助方案,補助對象條件包含,妻子未滿45歲、夫妻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經醫師診斷為不孕夫妻。試管補助金額:低收及中低收入戶每次最高補助15萬元,非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者,首次申請試管嬰兒補助者,最高上限10萬元,再次申請者試管補助最高6萬元。
根據統計,截至114年8月10日,協助2萬5690對夫妻迎接2萬9748名新生兒(111年至113年分別出生7086、8535、9034名新生兒),其中有10對夫妻通過第3胎補助審查。截至113年底,有657對夫妻順利迎來第二胎寶寶。
魏璽倫指出,為鼓勵多生,國健署正規劃全面擴大試管嬰兒補助方案,三項方向包含「第一次失敗後再申請者,補助提高」、「年齡越輕者來申請,補助越高」、「第二胎的補金額要拉高與第一胎相同」。她強調,年齡對成功率影響顯著,目前申請者年齡中位數為38歲,若提前2年進行,不僅成功率更高,也更有機會生第二胎、第三胎。
魏璽倫表示,相關補助草案已送交行政院,行政院態度正面,若順利通過,最快年底上路,希望「當作耶誕節大禮」送給民眾,包含新方案核心為鼓勵提早生育。現行規定「一般不孕夫妻首次申請最高補助10萬元、再次申請最高6萬元」,將調整為首次與再次申請皆最高補助10萬元。
魏璽倫指出,補助次數上限將維持不變:40歲以下婦女每胎最多6次,40至44歲最多3次。此外,擬將第一次自然產的婦女,若想生第二胎,也可申請不孕症治療補助。補助方案修正內容,將待行政院最終核定後公布,但政策方向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