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近期預告受每人平均國民所得提升影響,將提高健保住院自付額上限。資料照,廖瑞祥攝
衛福部近期預告「115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草案,因應平均國民所得提高,預計自明年元旦起調高健保住院自付額上限,新制規劃「同一疾病」單次住院自付額最高從現行5.1萬元,提高至5.7萬元,全年累計住院上限則從8.6萬元調升至9.4萬元,預計明年元旦上路,初估影響萬人,不影響經濟弱勢及重大傷病。
衛福部社會保險代理司長陳真慧表示,新制預計明年元旦起上路,每次住院自行負擔費用上限及全年累計住院自行負擔上限,分別提高6千元和8千元,全民健康保險增加部分負擔金額為6,093萬元。
陳真慧說明,115年健保住院自付額調升幅度較去年大,主因是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分析,每人平均國民所得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自付額增幅也隨之提高。
陳真慧指出,此次調整推估將影響約1.1萬人,適用範圍為「急性病房住院30天以下」,或「慢性病房住院180天以下」,僅限於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7條所規定應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不包括健保法規定不予給付項目。陳真慧強調,重大傷病患者、低收入戶或其他依法免部分負擔者、有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等弱勢對象,均不受此次新制影響。
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規定,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住院費用上限,按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最近一年每人平均國民所得估算,每次住院為每人平均國民所得6%,無論是否同一疾病,每年為每人平均國民所得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