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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春捲67人食物中毒!被勒令停業 攤商喊冤:查錯了誰要賠?

    2026-04-06 10:27 / 作者 綜合中心
    衛生局派員至現場依GHP規範稽查,發現業者多項不合格,當場責令攤商即日起停止營業7日,待複查合格始得營業。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清明節時令吃潤餅春捲,高雄市正義市場卻發生春捲攤引發的集體食物中毒案件,截至5日傍晚,共有67人發生腹瀉、噁心、嘔吐、發燒等病症。高雄市衛生局隨後展開調查,勒令業者即刻停業7天,而業者第一時間卻喊冤拒絕,反問「查錯了誰要賠?」後來才配合。

    回溯這起春捲食物中毒案件,4日、5日兩天中,9間醫療院所通報67人,表示吃完正義市場經營40年的春捲後陸續出現腹痛、嘔吐、腹瀉、噁心、發燒等症狀,其中8人狀況較嚴重,身體虛弱住院,生命徵象穩定,10人也留院觀察、49人已返家休養。

    一名受害者表示,家裡6人4日中午吃完春捲後,下午陸續發生不適,自己4小時就腹瀉10多次,全家都到高雄長庚急診就醫,在現場遇到其他受害者,而醫院隨即從集體食物中毒方向診治,並通報衛生局。

    衛生局派員到春捲攤商稽查,發現現場只剩春捲皮、花生粉、糖粉、冰塊等,已經沒有前一日的食材、配料,只能抽驗相關食材、熟食砧板及熟食刀具等環境檢體2件,令員工與患者人體檢體8件,感染源待檢驗結果後釐清。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事件爆發後,攤商收到衛生局勒令暫時停業公文時為自己喊冤,向稽查人員強調食材都是當天現煮,有冷藏保鮮,不願放棄清明節訂單,更一度激動反問「要是調查結果不是我們,損失誰負責?」後來才配合。

    衛生局說明,若查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將處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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