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照顧老人配圖。廖瑞祥攝
近來巴氏量表成熱門議題,勞動部日前公告,從今(10/15)天開始,針對已使用長期照顧務6個月以上等3大族群,放寬申請看護移工的條件,可採多元認定方式,不用再到醫院開立巴氏量表,估60萬人符合資格。
資深媒體人楊月娥接受TVBS受訪時指出,她媽媽生病臥床,若是要申請外籍看護工,需要帶到醫院進行評估,對她來說是件滿辛苦的事。而過去也曾發生民眾申請不到巴氏量表,攻擊醫生的事件。
為此,勞動部日前宣布,申請家庭看護移工及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對象,增列三大類被看護者多元認定方式,並自今天起上路。
三大類族群如下:
1.使用長期照顧服務(居家、日間或家庭託顧服務)持續6個月以上
2.經1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失智症輕度以上(CDR量表≥1)
3.擴大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免評對象,包含:肢體障礙及罕見疾病取消病症限制,並增加呼吸器官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重度以上、吞嚥機能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中度以上等3種對象,都可免經醫療機構評估失能情形。
另外,勞動部也簡化申請家庭看護工重新招募及聘僱中階技術家庭看護的流程,針對曾聘僱家庭看護移工且被看護者為75歲以上長者,以及被看護者持有無註記有效期間身心障礙證明者等二類對象,免除反覆再到醫療機構評估失能的困擾。
勞動部指出,這次公告修正也調整機構看護移工名額計算方式,刪除機構達100床規模分級採計護理人員人數的規定。解決現行床位數達100床以上的機構,在核計可聘僱機構看護移工人數時,本國護理人員每1人僅能以0.5人計算的問題,今起可衡平核給機構看護移工名額,不應因規模大小有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