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環保局宣布,即日起住宅區的餐酒館等業者,禁止在晚上營業期間播放音樂妨礙附近住戶安寧,違者將面臨3千以上至3萬元以下罰緩。取自Unsplash
台北市環保局今(28日)公告,北市率全國之先,即日起,明令住宅區的餐酒館等業者,禁止在晚上營業期間播放音樂妨礙附近住戶安寧,而管制期間從晚上10點至隔日上午8點,違者將依《噪音管制法》要求改善,並可處3千以上、3萬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因社會型態變遷,民眾的生活方式、品質皆要求提升,因此常常接獲民眾陳情住宅區的餐酒館、居酒屋等店面製造擾人噪音。
根據統計,至今年10月為止,餐飲業噪音陳情案件計有1千571案,有897案(57%)地點在住宅區,其中更有超過8成的案件屬北市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包含住1、住2及住3),但陳情案件卻常因音量未達噪音管制標準而無法告發。
為此,環保局在11/23已公告修正「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修正內容主要是增修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在夜間管制時段禁止使用店家使用擴音設備、音響、揚聲器等音源輸出設備播放音樂等商業行為,妨礙住宅安寧。
另外,這次修正也一併納入各類噪音管制區於晚上10時至隔日早上6時,以及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管制使用吹葉機從事環境清潔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不過只要是危及公共安全、災害復原期間、緊急危難救助行為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等情況下,仍可使用。
環保局說明,新增禁止行為自公告日(11/23)起施行,倘民眾發現有深夜播放音樂之商業行為或於管制時段使用吹葉機而導致妨礙安寧的情事,民眾可撥打市民當家熱線1999,環保局稽查人員即可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要求立即改善,違反前述規定者,可依同法23條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之罰鍰。環保局呼籲業者及相關單位配合調整作業時間,避免在民眾休息或深夜時段從事妨礙安寧的行為,共同守護環境安寧,提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