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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期2年!上萬片豬排被吃下肚 無良業者求刑2年以上

    2025-05-29 14:27 / 作者 林佳鋒
    蔡姓男子指示員工改標販售過期肉品,高雄地檢署依食安法起訴。資料照,取自維基共享圖庫
    全芳味食品公司經營者蔡姓男子,向南部30年老字號肉品公司2萬3千片豬排,由於銷售狀況極差,食品過期後,蔡男竟指使員工竄改包裝上的有效日期,再把過期豬排賣給知名連鎖賣場等地,遭肉品公司員工檢舉,檢調查出有超過萬片已過期2年的豬排流入市面,高雄地檢署偵結,今(5/29)依違反《食安法》將蔡男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2年以上。

    高雄地檢署指出,彰化的全芳味公司向南部30年老字號肉品公司進貨豬排,有效日期為2022年9月16日,但因銷量不佳,蔡男於2022年底起指使員工,以去漬油抹除原有標示,再貼上「有效期限2025年6月」等新標籤,出貨給網路直播煮及南部知名連鎖賣場等,統計約1萬多片過期商品流入市面,販售區域涵蓋台南、高雄、新北及雲林等地。

    案件之所以曝光,是因供貨的肉品公司員工發現知名連鎖賣場在臉書刊登販售豬排商品,透過內部系統查詢後發現,商品早在2021年停產,2022年全面下架,趕緊報案;高雄檢方李侑姿、吳書怡、呂尚恩、張良鏡獲報會同調查局及衛生單位搜索,最後搜出9020包過期豬排、相關帳冊及打印設備,統計後發現超過萬片過期2年的豬排被民眾吃下肚。

    檢方認為,蔡男為圖不法利益,2年來持續改標販售過期食品,情節重大且危害人體健康,也對市場信賴基礎造成嚴重衝擊,全案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起訴,並請法院對蔡男從重量刑2年以上有期徒刑,全芳味公司部分則求科罰金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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