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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警用電擊棒、甩棍刑求17歲少年 監委要查

    2024-03-12 11:27 / 作者 林佳鋒
    17歲少年被刑求,整個背部傷痕累累。取自詹江村臉書
    桃園市警察局桃園分局武陵派出所2月驚傳警員對少年刑求逼供,持電擊棒、甩棍以及鐵盒對一名17歲少年施暴,事後調查卻發現,該17歲少年並未涉及擄人案,少年向議員投訴後事件曝光,涉案3名警察被依傷害罪移送,監察委員葉大華、林國明、蔡崇義今(3/12)對此表示重視,已申請立案調查。

    事發在今年2月22日,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詹江村舉行記者會揭露,3名警察針對少年,以電擊棒、甩棍、鐵盒,打到少年遍體成傷,指控少年擄人勒索,少年雖然沒有犯案,過程中還一直跟警察對不起。他強調,警察打完少年之後因為沒有任何證據,也查不到報案人,及被擄受害人,所以直接放人,「警察刑求逼供,警察卻說過程沒有密錄」。

    事後警方調查屬實,將涉案員警移送法辦,派出所長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自請處分。

    監委葉大華、林國明、蔡崇義透過新聞稿表示,本案員警於訊問筆錄過程中,以鐵盒、電擊棒等物品為工具,對少年刑求超過1小時,並將少年留置於偵訊室近8小時,案情重大。

    監委指出,本案是否基於警察績效制度所為之違法濫權之執法行為;司法警察人員涉集體刑求,恐已違反禁止酷刑公約,司法警察人員對於禁止酷刑公約之認知為何,事涉兒少遭受虐待及酷刑刑求等人權問題,為釐清實情及員警處理過程是否涉有違失,實有深入瞭解調查之必要,已申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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