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決示意圖。本報繪製
兇嫌劉志明10年前持鐵鎚敲昏曾獲師鐸獎的退休女老師陳月妹,後於車內性侵,並搶走2000元逃逸,歷經5次審判均判死刑,高雄高分院今(5/7)更四審逆轉宣判,劉志明無期徒刑,女師丈夫張介能憤怒表示,我們的人權實在是「只為殺人犯的人權」。
面對兇嫌劉志明5度判死大逆轉,張介能痛批「這是很糟糕的判決」,從一審到更三審已經判5個死刑,為什麼會發回更審?都是最高法院認定,無法證明是否有搶2000元,以此為依據來駁回,但都沒看到被害人家屬寫的補述書。
張介能氣憤指出,判決以「非計劃性殺人」為由,真的很奇怪,劉志明殺人凶器是榔頭,且還鋸短了,就是為了計畫要殺人、要敲人頭,否則拿榔頭幹嘛?同時他也質疑「搶劫未成」,都搶了人、車,只是因為車子開不走,但車子都被控制了怎麼是沒搶成?
張介能進一步表示,我太太是停車在哈囉市場準備買菜,被劉志明埋伏、等待要殺我妻子,並進入車內下手行兇,這不是計畫?是什麼?假如他不是計畫要殺害,也由此可知原先即有犯意、準備殺人搶劫。
張介能無奈,一般人對所謂「計畫」的定義,就是有所規劃、準備,雖然所殺的人,並不是原先預計的同居女,但最終盯上要殺害我太太,就是計畫殺人,還弄壞我太太的聯絡電話、也拿走鑰匙,甚至把她所在車內,再把錢搶走逃亡,這不是計畫殺人是什麼?痛批「(法官)不知道讀書讀到哪去?」。
張介能坦言,「我對司法還存有最後一道防線,但現在連最高法院都靠不住了,先前判4次死刑,但這次一下就翻過來」;榮總、凱旋醫院跟屏安醫院都證明劉志明與正常人無異,並沒有精神問題,未患有思覺失調等問題,劉志明原先生活美滿,有妻母在身邊,但仍三番兩次的犯罪,甚至殺人,結果法院竟判他有教化可能?
張介能也提到在事情發生之後,他在榮總確診憂鬱躁鬱患者,「我現在已經痊癒不再吃藥了,可是我現在覺得我快要受不了,怎麼可以這樣呢?我真的是要爆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