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中山分局。翻攝自Google Map
台北市中山分局1名51歲余姓女警,今年4月間涉嫌在住家附近的文具行、超市偷取筆芯、玉米等物品,總價值約300多元。店家報案後,警循線查追驚見是「自己人」,除依法移送外,由於女警並非初犯,記一大過並停職處分。
據了解,余姓女警上月30日晚間8時許,下班行經文具店,趁著店員不注意,偷走筆芯等文具,隨後又來到超市,竊取了玉米等食品,生活用品總值約300多元。
遭竊店家於5月2日向警方報案,循線追查,赫見是中山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余姓女警所為。余女接受偵訊時,辯稱當下「精神恍惚」,不知有偷東西,全案依竊盜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據悉,余員任警職10多年,多年前曾有偷竊紀錄,當時也被送辦、記過。她家中經濟無虞,偷的又是些雜貨、文具、食品等小東西,疑有精神困擾,是警局重點輔導對象。
中山分局表示,余員知法犯法、不知悔改,依規定加重議處,並報請停職處分,將秉持零容忍態度,主動調查,嚴懲不貸,以維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