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網紅「小玉」(本名朱玉宸)利用深偽軟體(Deepfake)製作換臉謎片,遭判刑5年定讞。資料照。呂志明攝
百萬網紅「小玉」(本名朱玉宸)與助理莊炘睿利用深偽軟體(Deepfake)把政壇美女黃捷、雞排妹等上百人的臉換到謎片上販賣牟利,海削上千萬元。朱玉宸一審遭判5年6月,二審改判他監5年,本月9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朱玉宸今(5/29)現身新北檢發監執行,希望大家以他為戒,「歹路毋通行」。
檢方查出,朱玉宸涉嫌和莊炘睿合謀,專門合成知名藝人、網紅或政治人物的猥褻影片,在他的粉絲專頁內散布、播送牟利。他在2021年2月間建立「台灣網紅挖面」的推特頁面,供瀏覽者購買及註冊會員,根據檢方統計,從2020年7月20日到2021年被警方查獲為止,小玉等人共謀利1338萬4766元。
一審認定小玉成立119罪,每罪判5月,合併執行5年6月,得易科罰金198萬元;莊炘睿判3年8月,得易科罰金132萬元。檢方不滿刑度太輕,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二審高院決定,朱玉宸挨告加重誹謗罪名的案件(83罪),各判7個月徒刑,未提告加重誹謗罪的案件(36罪),則各判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的部分,合議庭裁定小玉應合併執行5年,得易科罰金的部分應執行1年8月。
朱玉宸對於二審判決結果不服上訴,最高法院5/9認為,二審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駁回小玉和莊炘睿上訴,全案定讞,小玉得入監執行5年,由於他得入監。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朱玉宸今天上午現身新北地檢署發監執行,他受訪時說:「謝謝大家關心,請大家以我為戒,不要犯罪,因為不知道後面會付出什麼代價」,他並呼籲正在犯罪或是正在準備犯罪者,看到他現在的下場,真的不要去走這個路,「歹路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