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某國小教師被查出長期偷拍女學生、教職員如廁。示意圖。本報繪製
新北市某國小的小四女童上廁所時,突然看見縫隙處有一支手機伸進來,嚇得奪門而逃。經查是校內曾姓老師所為,檢警搜索後,發現偷拍影像共有20段、照片更逾上百張,學生、老師都受害。案經一二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曾男被判4年定讞。
現年48歲的曾姓老師,自2013年起在該校任職,雖頗受學生歡迎,但也傳出行為不當事件。2020年間曾趁女學生倒水時,徒手觸胸,依性騷罪判3月確定。
2020年至2021年間,曾男數度潛入女廁,偷拍女學生、教職員如廁。直到2021年11月,一名小四女童上廁所時,突然發現隔壁間有人拿手機伸入她的隔間,嚇得逃出,並告知其他師長。
校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同時報警處理,查出是曾男所為,並在他的電腦發現私密影片,內容多為偷拍如廁,其中影片約20段、照片約上百張,至少4名女學生、3名教職員受害。
檢方調查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多項罪名,對曾男提起公訴。一審時,曾男辯稱是好奇,否認犯罪,遭斥為人師表竟逞私慾還託責,讓孩童心靈受創,使家長人心惶惶,打擊教育工作者,總計11罪合併重判9年6月。
曾男在二審時,一改不認罪、反覆態度,坦承部分犯罪事實,並與部分學童家長達成和解,獲改判4年。曾男再上訴,最高法院認定二審判決無誤,全案定讞。
《太報》關心您:若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