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銀行負責人王貴鋒挪用公款逾11億元遭檢方起訴,移審新北地院後被諭知以1.5億天價交保。資料照,讀者提供
台中商業銀行前董事長王貴鋒因涉嫌在擔任台中銀行及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負責人期間,挪用逾11億元的公款,用於私人豪奢生活,包括租購超跑、豪車、私人飛機等,近日遭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此案在新北地方法院進行審理,法院裁定王貴鋒需以1.5億元現金交保。令人驚訝的是,王貴鋒在短短3小時內就籌齊了這筆巨額現金,還在離開時換上新衣,財力相當驚人。
根據了解,王貴鋒利用商場人脈,向北部幾位企業主借款,同時動員台中老家的親友專人搭高鐵送錢北上。當晚近11點半,王的下屬拖著裝滿現金的行李箱和手提袋進入法院,完成交保手續。離開時,王貴鋒換上一身全新衣褲,低調感謝所有協助他的人後迅速離去。
在昨日的接押庭上,從下午4點半審理至晚間9點,合議庭評議後決定以1.5億元交保,並限制王貴鋒出境、出海,要求他定期向住處派出所報到,交出台灣和加拿大護照。然而,法官堅持交保期限必須在21日深夜12點前完成,否則將還押並延押3個月,這項苛刻的要求讓王貴鋒的律師當庭抗議,但未獲法官同意。
檢方在起訴書中指控,王貴鋒在擔任台中商業銀行董事長及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負責人期間,自2014年起,以不合常規的方式租購豪車、私人飛機和招待所供私人和親友使用,涉嫌掏空公司資金,將私人奢華行為辯稱為公司業務需求,公私不分。
2014至2018年間,王貴鋒還以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名義,租用北市豪宅做為公司招待所,並同時贊助廣告給一周姓男子所經營的行銷公司,涉嫌挪用公款高達11億元。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責王貴鋒,「視公司治理於敝屣,視法律於無物」,並要求對其判處1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億元,同時對台中銀行處以5億元罰金。
然而王貴鋒立刻指示下屬調用所有人脈現金,在3小時內湊出1.5億元現金,迅速完成交保手續,離開法院時,王還不忘換上全新衣物,展現驚人財力與人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