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權益受損示意圖。本報繪製
桃園有家長因女兒不服管教,竟將她的名字最後一字改成「壞」,還揚言要她背負此惡名到成年。對此,內政部已介入,今天(11/8)指出為維護兒少權益,已責成桃園市政府儘速撤銷不雅更名登記,必要時請社政機關進行家庭關懷介入處理。
桃園平鎮1名女童,有情緒特教問題,繼母認為她頑劣難管教,6月竟與女童生父到戶政事務所幫女童改名,最後一字改成「壞」,更嗆「要讓她揹壞名到長大成年」,還數度將女童趕出家門再報失蹤人口,讓師長、警察、戶政單位都很憂心女童的身心狀況。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說明,父母雖為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但申請未成年子女之命名改名,應以未成年子女之利益考量,且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均明確指出兒童因身心尚未成熟,因此需獲得特別之保護及照顧,包括適當之法律保護,政府處理兒少相關事務時,應以兒少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其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政府應予適當之協助及保護。
內政部強調,本更名事件實已對該名子女造成傷害,內政部已請桃園市政府交下戶政事務所處理此事。
內政部提醒,戶政機關受理類此損及兒少利益案件,宜審慎處理,必要時應即刻通報社政機關瞭解家庭狀況介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