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48歲鍾姓婦人日前報警聲稱小孩走丟,要求警方協尋,但卻情緒失控暴走嗆警「8+9」並揮拳襲警。讀者提供
高雄48歲鍾姓婦人日前報警聲稱小孩走丟,要求警方協尋,豈料鍾婦情緒激動,不斷嗆警「8+9」,警方持續勸導「請你冷靜」,鍾竟歇斯底里衝向馬路中央,警方擔心出事,上前管束制止,豈料鍾突然大暴走,朝警臉部揮了一記左勾拳,遭警方依法送辦,法院認定鍾女妨害公務罪成立,判處拘役45天,可上訴。
鼓山警分局龍華所員警9月21日19時許接獲48歲的鍾姓婦女報案,並聲稱與小孩在文信路段走失,要求警方協助尋找,員警釐清事發過程時,鍾情緒激動,且疑不滿警方「聽無」,最後竟對員警瀏海有意見,直嗆警「8+9」,警方則持續勸導「請妳情緒冷靜」、「不要再亂講話,我會告妳喔」。
豈料鍾婦仍繼續叫囂,還突然暴走沿路吶喊「你不幫我找、我自己找」並衝向馬路中央,警方見狀擔心出事,因此上前將其管束、制止脫序行為,鍾再嗆警「我衝到馬路甘你屁事」,警方試圖安撫並勸其冷靜「我也不會告你、會幫你找小孩」。
雙方拉扯過程中,鍾竟揮出一記左勾拳朝警方頭部攻擊,最後遭警方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依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法院則認定鍾女婦人妨害公務罪成立,判處拘役45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