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翻攝自Google地圖
中市警近年連爆警紀疑慮,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在今年9月深夜取締酒駕時,攔查到同屬台中市警局二線三星劉姓警官,酒測值顯示高達0.25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劉姓警員被記大過一支,其主管也被分別記過並申誡。
台中市警局指出,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9月23日深夜在南屯區永春東七路、龍富十五路執行酒駕取締勤務,攔查到任職於勤務指揮中心的兩線三星警務正劉姓警官。劉員當時正在休假,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25毫克,達公共危險罪標準,基層員警依法將劉員移送台中地檢署查辦。
案發後,台中市警局核定劉員一大過處分,並將他從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職務,調整為中市警局行政科警務正,原單位股長記過一次,主任則遭申誡處分。警局表示,已加強內部法治教育,重申警紀要求,強調若同仁再有違紀行為,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
除基層問題外,台中市警局高階警官的風紀案件同樣備受關注,最嚴重的莫過於前台中市刑大大隊長林明佐(警政監,三線二星)因涉嫌貪汙與洩密,遭檢方起訴,案件正由台中地院審理中。
林明佐被指控在任內洩露偵查機密給犯罪集團,且財產來源不明,涉貪金額高達4451萬餘元。檢方更指其與犯罪分子稱兄道弟,甚至涉嫌與犯罪集團資助的基金會共同舉辦反毒活動,引發外界對台中市警局與犯罪組織關係的質疑。
台中市警局警紀案件近年層出不窮,從林明佐涉貪,到六分局員警疑藉紅白單為民眾減免罰款,甚至警官酒駕等事件,已多次引發輿論熱議,質疑警局長李文章「為何不用下台負責?」對此,市警局強調,李文章局長已多次重申風紀管理責任,但部分案件尚在司法程序中,需等一審判決後由警政署依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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