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賀軍翔。資料照。廖瑞祥攝
1名擔任荷官的黑幫大哥女兒指控,在私人招待所飲酒聊天時,遭到賀軍翔重複觸摸胸部約3至4次及伸手觸摸內褲,甚至還趁她翹腳使用手機時,用手伸進內褲以手指性侵得逞,不過檢察官還原案發現場情景後發現,賀軍翔當天去私人招待所之前,已經喝得爛醉如泥,怎麼可能如此「精準」偷襲或觸摸到提告女荷官的胸部及私處。
依照賀軍翔在開庭時的供詞,案發前一天晚上,也就是2024年的1月6日深夜,他在內湖CA雪茄館應酬,已經喝了約1公升的威士忌,且因酒醉還吐得一塌糊塗,等到隔日凌晨他抵達案發地的私人招待所時,他就一直坐在1樓吧檯旁之沙發區,與坐在一旁吧檯的高腳椅上的好友劉男,繼續邊喝著威士忌邊聊天,那時他已經開始意識不清,所以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對於這名女荷官有坐在他身旁也毫無印象。
賀軍翔說,直到當天早上6點多,他從睡夢中驚醒發覺自己倒在沙發區,當時他的劉姓好友已不在現場,最後由招待所的服務人員幫他叫車返家,直到2天後也就是1月9日凌晨,案發當天帶著女荷官前往私人招待所發牌的某德州撲克協會李姓發牌老師,請招待所的店長打電話給他,告知女荷官指控他性侵,由於他一點印象也沒有,才會立即連繫好友劉男問問當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而現場的相關證人也到庭證稱,當天賀軍翔抵達這間私人招待所時,早已經醉得不醒人事倒在沙發上,即使是女荷官坐在他身邊時,賀軍翔有醒來與女荷官問好,並一手提起酒杯想要和她對飲,但當賀軍翔一隻手提起酒杯後又再度睡著,根本已經到了爛醉的地步。
檢察官認為,賀軍翔當時已意識不清醉倒在上開沙發區,尚難想像被告如何多次「精準」將手向前伸入告訴人的上衣及褲裙縫隙內觸摸,甚至伸入告訴人所穿著的內褲以手指插入告訴人的陰道等侵害舉止。
且依照女荷官的指訴,她已經遭到賀軍翔重複多次觸摸胸部還伸手觸摸內褲,竟然還繼續翹腳坐在被告身旁使用手機,未有任何遠離、迴避之舉,以致酒醉的被告能夠再以手指侵入其陰道為強制性交得逞,實與常情有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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