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翻攝Google maps
新北市警局永和分局某派出所於去年底傳出職場性騷事件。蘇姓所長遭1名女警投訴,不僅曾在言語中表達愛意,甚至在未經同意下,做出抱抱等騷擾行為。永和分局內部調查後,認為蘇姓所長確實行為失當,記申誡2次並拔除主管職。
據了解,該受害女警向分局指控,蘇姓所長分別在去年9月初、12月初,於派出所內、大門口涉嫌對她性騷。所長不只口頭表達愛意,並在未經同意下,做出擁抱等性騷行為、讓她備感壓力。有其他員警指出,蘇姓所長已在該分局服務超過2年,平時工作態度積極、認真,由於他認為該女警「能力很好只是工作上比較消極。」,於是用軟性口吻勉勵女警,並當然用「擁抱」作為對她的表態,也盼彼此共同努力提升所內工作士氣,當時印象並未見該女警與所長,2人在互動上有奇怪之處。
女警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向所長提性騷申訴及刑案告訴,並由分局進行調查。言語表達愛意部分,在調閱駐地監視器進行調查後,並未錄下類似言語。不過,所長在鼓勵下屬過程,確實因肢體接觸造成行為失當,2人雖已達成和解,分局還是決議祭出2支申誡,並拔除所長主管職務,調整服務地區。分局強調,目前行政處分仍在市警局人評會審議中,分局也會持續強化內部管理及性平教育,遇案調查並依規定究辦,妥適持續關注當事人身心健康,營造更好的職場友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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