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一豐原段19日驚見有輛小客車把疑似床墊的物品綁在車頂上,副駕駛座乘客把雙手伸出天窗抓緊,試圖固定,非常危險。翻攝網路
國道一號豐原段昨(19日)有駕駛驚見前方一輛黑色小轎車的車頂上,竟有一張疑似床墊的物品且僅用一條細白繩綁住,而駕駛和副駕駛還從兩旁車窗、天窗各自伸手抓床墊固定,相當危險。駕駛將影片PO上網,網友看傻眼「太狂了吧?」而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對此表示,目前未接獲民眾檢舉資料,但將依車號傳訊車主到案說明,調查後駕駛可能將依交通法規處3千元至1萬8千元罰緩。
從駕駛分享的影片中,可看見他前方有一輛黑色轎車,保持一定高速開在國道上,但車頂竟用一條細白繩綑綁一張黑色床墊,由於車速快,床墊無法穩固,小客車駕駛竟拿左手伸出窗外抓住床墊一角,副駕駛座上的乘客則從天窗伸雙手,緊抓床墊,令後方駕駛忍不住喊「加油加油,抓好!」稍晚把影片PO上網後,網友大傻眼直呼「太狂了!」、「太危險了」、「這違法了吧?」
國道警方今日回應此事,表示目前還未收到相關檢舉資料,將依車號尋找車主到案說明。
國道警方表示,若車輛裝載貨物應確保穩妥,若有裝載不穩妥行為,發生危險、貨物掉落,或車內人員把手伸出車頂、天窗、身體離開車內固定座位等影響行為,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規定,處3千元至1萬8千元罰緩。
另外,汽車駕駛人欲放置物品在車頂時,應裝設小型汽車置放架並經監理單位檢驗通過,且裝載貨物時,須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7條規定,置放架及裝載物應固定妥適。如裝置於車輛後側,其長度不應超過後側車身外50公分;如裝置於車頂,其含置放架的車輛全高應依同規則第38條第1項規定,置放架及裝載物不得遮蔽車輛號牌與車輛後方燈光,不得突出車身兩側,以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