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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麥當勞少女疑性侵案 傳狼主管因認雙方曾交往「不起訴」 士檢不證實

    2025-04-09 10:25 / 作者 綜合中心
    麥當勞少女的母親今年1月在律師陪同下前往士林地檢署出庭。讀者提供
    一名在北市某麥當勞分店打工的17歲少女,疑遭李姓主管性侵輕生,震驚社會,士林地檢署日前予李男不起訴處分,少女母親得知結果情緒一度崩潰,父親則痛批司法不公。根據《ET today》今(9日)報導,李男全身而退的關鍵原因,是因為檢方調查時,他坦承與少女曾短暫交往,並強調「絕對沒有發生性行為」,李男並向檢方出示對話紀錄,兩人分手後仍持續聯絡,相關事證未見足以證明違反意願的明確事實,最終認定罪嫌不足。對此,士林地檢署不證實。

    據報導,李男坦承與少女曾交往半年,期間有親密互動,但強調「絕對沒有發生性行為」。即使分手後,少女另交男友,2人仍透過通訊軟體保持聯絡;他並提出對話紀錄,表示雙方互動皆為合意。調查期間,少女親友也到庭協助釐清,而她生前就診的身心科資料,內容中並未提及性侵,唯一具關聯性的說法來自1名男性友人,稱少女曾表示「自己被性侵」,但未具體指名加害者身分。

    報導指出,檢察官綜合現有證據與證人供述後,認為難以具體認定李男涉有強制猥褻或其他妨害性自主犯行,依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至於少女母女涉詐欺部分,也因證據不足,一併處分不起訴。不過,對於這番說法,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士林地檢署不證實。

    李姓主管獲不起訴處分,少女父母7日在律師陪同下出面受訪,母親非常哀傷,父親則透露,媽媽原本就因痛失女兒,求生意志很薄弱,得知不起訴,當下整個人都崩潰了。少女父親說,事情揭露後,李男完全消失,他想不通為何會不起訴,感覺司法似乎只是在保護有錢人,忍不住問「這樣對嗎?這樣合理嗎?」他也呼籲,如果有其他被害者,希望可以勇敢出來指證,「不應該讓惡狼逍遙法外」。

    目前少女母親已透過律師團發出聲明,表示家屬對於此不起訴處分表達震驚與哀痛,先前已盡力協助提供證據,唯當時被害人手機因落水損壞而難以還原。家屬將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與律師團研擬意見,於法定期間內依程序聲請再議,尋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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