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毒蟲女友看到警方攔查,駕車撞破護欄逃逸。讀者提供
高雄市一名林姓女教師日前出門時,遭警方誤認是通緝犯的共犯女友,當街被便衣警員包圍強押至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長達一個多小時,最終確認抓錯人後才放行。警方坦承疏失,昨(4/18)日公布懲處結果,鳳山分局所屬正副所長及到場員警共7人全數記申誡或小過,分局長亦親赴向當事人致歉。
事發於17日晚間8時許,林姓女教師從自家出門,步行前往高雄文化中心還書,途中突遭三名未著制服的男子攔下,其中兩人直接抓住她的手臂,自稱是警察並質問,「剛剛車上的人是誰?」
儘管林女當下一再澄清「我沒搭車,你們認錯人了」,對方卻不聽解釋、態度強硬,要她「不要再裝了」,甚至威脅若不配合就將她上銬。林女驚恐之餘當場大聲呼救,拜託一旁路人幫忙報警,現場有兩名女學生協助撥打110。
苓雅分局凱旋派出所警員隨後到場,經查證林女身份清白,無任何通緝紀錄,然而鳳山分局員警仍不罷休,以「進一步調查」為由要帶走她,林女反抗了一下,員警們將她又推又拉的拽上警車,強行帶回忠孝派出所。
林女被帶到鳳山忠孝派出所,一進門就被質問「車裡面是誰?你為什麼要包庇男友,他是毒品通緝犯」,另一名員警還強調,「妳不說,今天就準備睡派出所」,林女不斷澄清「沒搭車、不認識通緝犯」,仍被員警質疑「妳再繼續做夢沒關係,一定是吸毒吸不夠啦!」還說要告她妨害公務和傷害罪。
直到晚間10時許,警方調閱監視器後才確認她與案件無關,當場致歉並護送返家。林女後續於18日於PTT高雄版以「警察亂抓人」為題發文,控訴警方粗暴執法、毫無查證即限制自由,考慮要對涉案員警提告妨害自由。
對此,鳳山分局承認查緝過程有誤,說明當晚原為追查一名毒品通緝犯,嫌犯駕車衝撞文化中心停車場柵欄逃逸,有民眾聲稱看到林女從車上離開,警方才誤將其鎖定,帶返派出所查證,經確認林女非該案當事人。
分局強調,事件發生後,分局長已親自向林女致歉,並對7名執勤與主管警員做出懲處。包括現場三名攔人警員,各記一支申誡;一名在派出所內語言過當的巡佐被記小過;另一名態度不當警員記兩支申誡;忠孝所正副所長則因督導不周,各記一支申誡。
鳳山分局表示,將強化員警識人查證流程與執勤應對訓練,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對於所造成的驚擾,再次深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