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診所示意圖。取自Unsplash
新北市一名萬姓男子去年6月前往牙醫診所看診,因診所櫃檯人員告知如未預約需現場等候,他竟心生不滿恫嚇說:「我叫人給你抓去強姦」,讓櫃檯人員心生畏懼報案,全案經新北地院審理,認定萬男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1仟元折算1日。
根據判決書,萬男去年6月20日上午10時前往牙醫診所看診,診所櫃檯員工告知如未預約須現場等候,萬男先離去後,同日下午2時又再回到該診所,櫃檯人員仍表示須現場等候,沒想到他竟心生不滿,恫嚇櫃檯人員:「你信不信你下班去吃晚飯,我叫人給你抓去強姦」等語,使櫃檯人員心生畏懼,趕緊報警處理。
法官指出,萬男因牙痛到牙醫診所求診,診所櫃檯人員告知診所看診為預約制,惟仍可現場等候,竟未秉持理性,以上開言語恐嚇告訴人,所為殊值非難;除此之外,萬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未曾向告訴人表示歉意,僅致電至醫診所要求告訴人撤告,難認其犯害態度良好。
法官認為,審酌萬男自陳為高職畢業之智識程度,無業,現罹肺癌第四期之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1仟元折算1日,可上訴。
《太報》關心您,勇敢拒絕任何形式暴力,求助專業人員保護自己與他人的安全。
‧全國家暴專線:113
‧報警:110
‧線上通報:關懷e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