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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凱米颱風泡水車主怒告社區索賠 法官打臉1原因敗訴

    2025-07-25 14:35 / 作者 施書瑜
    凱米颱風重創高雄,一處大樓地下室淹水,造成車輛泡水。資料照,非當事者畫面。台電提供
    去年凱米颱風重創高雄,多處市區慘淹成災,鼓山區顏姓男子愛車泡水損失20萬元,憤而提告社區管委會求償21萬。法官審理認定,管委會事前已通知所有住戶,其他車輛皆成功避險,僅顏男未及時移車,責任在於自身疏忽,判他敗訴、無法獲賠。

    凱米颱風挾帶豪雨狂風災情頻傳,高雄「港都變水都」,鼓山豪宅區更被戲稱「淹水地標」,有地下停車場瞬間變成滯洪池,顏姓男子愛車停放在社區地下停車場,卻因未及時移出慘成泡水車,損失逾20萬元,氣得他提告社區管委會與停車機械公司求償21萬元。

    判決指出,凱米颱風來襲當日,社區管理室自上午9點多開始主動通知住戶淹水警訊,並提醒住戶盡快移車,管理員在10時28分撥打電話通知顏男,但未接通,直至10時52分顏才回撥。

    顏男詢問管理員地下室現況,管理員告知尚未淹水,顏男則決定暫不移車,豈料不到半小時,地下二樓即開始淹水,管理員巡查時,發現僅有顏男的愛車泡水,其他車輛早已移出,或利用機械車位升高,成功避險。

    顏男愛車泡水後提出損害賠償,法院審理認為,管委會已盡通知義務,且其他住戶皆有妥善應對,唯一泡水受害的只有原告本身,責任在於他未配合防災行動,因此管委會與停車公司無責,判顏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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