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監獄爆受刑人趁保外就醫漏洞再犯2案。非事件相關人,翻攝自新竹監獄官網
曾因強盜案遭判19年8月徒刑的江昱賢,於2024年11月因脊椎病變獲准保外就醫,原訂2025年6月3日應返監執行,卻在此期間失聯長達21天,並在桃園地區接連犯下兩起性侵與強盜案件,引發社會譁然。新竹監獄今(7/29)日發出聲明,承認在管理與通報程序上存在疏失,新竹地檢署也出面說明後續處理流程。
新竹監獄說明,江昱賢自2012年起陸續服刑,2022年轉入新竹監獄,近年因脊椎病變,多次接受台大新竹分院多次治療,醫師評估他的病情複雜,恐有下肢癱瘓風險,建議返原醫院由主治醫師持續醫治。
獄方考量江昱賢當時殘餘的刑期僅剩4年6個月1日,並已進入準備復歸社會的陳報假釋階段,為保障健康權益,獄方於2024年11月4日核准其保外醫治。
直至今年5月,獄方衛生科人員訪查後認為江男病情好轉,並經主治醫師確認,於5月22日函請江男於6月3日向新竹地檢署報到返監。江男卻在此後失聯,不但未依期限報到返監,甚至不接家人電話,未依期返監,失聯期間遂成其再犯空窗期。
據了解,江昱賢在6月21日、22日,分別在桃園市桃園區與龜山區兩家汽車旅館,犯下強盜性侵案後才遭警方逮捕。
新竹監獄對此表示遺憾,強調江男未報到返監當下,已依規定函請新竹地檢署依權責辦理傳喚、拘提或通緝,後續已針對保外醫治機制啟動檢討,包含強化與警分局聯繫、增加不定期訪查與聯繫密度、方式和人力,並將提升對受刑人及家屬的監控與回報機制,廣納醫療和安養機構意見。
新竹地檢署也同步說明,江男於6月3日及9日曾兩度以電話與聲請狀方式申請延緩入監,地檢署依法受理後,依刑事訴訟法第469條規定進行傳喚,江男未到案後,隨即依規定完成分案,並展開拘提與通緝程序。地檢強調,全案依法定程序進行,並無延誤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