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歐陽娜娜、張韶涵因參與中國央視國慶晚會表演引爭議,歌手黃立成今(29)日力挺,稱「台灣是民主國家,我們他媽愛怎麼唱就怎麼唱」,引發網友論戰。黃立成稍晚再發文表示:「我在台灣,我愛台灣,Taiwan number 1」,並堅持藝人的創作和表演自由。
身為政治評論家,作者溫朗東要解釋,為何不該對中藝人百般包容。
藝人黃立成 29 日力挺歐陽娜娜,表示堅持捍衛藝人的創作和表演自由。(圖片來源/截自黃立成粉專與歐陽娜娜粉專)
親中藝人當然不會放棄台灣身分證。拿中國護照要跟十四億人競爭,拿台灣護照只需要跟其他台籍親中藝人競爭,哪個比較輕鬆?
中國要妳的台灣身分,去做「歌頌祖國」的樣板,給予超出藝人市場價值的統戰紅利,就是希望透過台灣藝人的公眾影響力,散播有利於中國、不利於台灣的統戰觀點。
不要說這些事情離我們很遠。事業重心放在中國的范瑋琪,年初的時候不就痛罵政府禁止口罩運到中國?如果這樣的親中藝人再多一點,影響力再強一點,政府扛不住輿論壓力,我們就會跟歐美一樣防疫物資被中國事先買走,我們也沒辦法像現在一樣過著正常生活。
黃立成說,也有非美國籍的在美國運動賽事上唱美國國歌,外人唱唱別國的愛國歌曲沒甚麼。不好意思,美國政府不會因為你拿著 ROC 的國旗、聲援 318 學運、講任何讓中共不開心、讓小粉紅玻璃心碎的話就封殺你。
民間抵制是一回事,官方用公權力對外國人進行言論審查,動輒全面封殺,是中國特有的惡行。你要「以德報怨」,只是一種假清高。孔子就說得很清楚:「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對這些領取統戰紅利的親中藝人百般包容,怎麼對得起捍衛自由價值的台灣藝人?
親中藝人過去仰賴著黨國時期掌控媒體的人脈,力捧自家人。等到發現台灣人醒悟了,自由意識抬頭了,才前仆後繼地湧向中國。這是結構性的佔據台灣資源、吸食台灣血液,去跟中國效忠。藝人親中比商人親中更噁心。商人好歹會坦承利益至上,不會假鬼假怪講一些要追求夢想、要勇敢去愛、要忠於自己的謊言。
黃立成說,自己投資台灣娛樂事業,用行動愛台灣。我想提醒你,旺旺中時在台灣也養活很多員工。中國也很想派一堆企業過來養台灣員工。
台灣是民主自由的,但民主自由不是鄉愿地以德報怨。面對打壓民主自由的中國,適當的回擊,是給為台灣發聲而犧牲中國商業利益的藝人,一些最低限度的尊重。
作者補充: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法條「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太過籠統,有必要明訂哪些中國活動屬於「政治性內容」。
作者:溫朗東(政治評論家),出處:溫朗東 Facebook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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