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一約的中天新聞台執照將在12月11日到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1月18日)已做出不予換照之裁示。不過,在行政院新聞局時代,也曾發生東森新聞S台遭撤照事件,後經國家賠償等法律爭訟,最終得以復照收尾。
行政院新聞局於2005年8月、前新聞局長姚文智任內,對有線電視、衛星電視頻道進行審核執照。最後包含東森新聞S台、蓬萊仙山衛星電視台、龍祥電影台等7個頻道未通過審核,因而停播。
其中,蓬萊仙山衛星電視台、CASA財經台、華爾街財經台、彩虹頻道、龍祥電影台、歐朋電視台等六個頻道,因播放色情節目,或內容過於商業化,或財務結構不佳,而未通過審核。
主要爭議點落於東森新聞S台一案上。當時東森新聞S台成為國內首家遭撤照新聞台,新聞局以該台違規次數過多、新聞比例過少為由撤照。不過,據了解,當時違規次數最高的為東森新聞台,其次是三立新聞台,東森新聞S台則居第三,但當時新聞局衡量下,選擇將東森新聞S台撤照,藉此「殺雞儆猴」。
上述做法後續也引發爭議,被撤照的電視台陸續提起訴願。部分遭撤照頻道藉由同集團其他頻道借屍還魂、重新復播。另東森電視台、龍祥電影台則提出行政訴願成功,繼而再提出國家賠償。當時行政院訴願會指出,新聞局原先撤銷東森S台等處分理由未盡充分,應予撤銷。
這波事端也催生了NCC,當年即通過NCC組織法;隔年、2006年NCC正式成立,後續NCC也通過龍祥、東森復照。
NCC在馬政府時期開鍘年代、蔡政府時期開鍘中天。(圖/NCC官網)
NCC成立後開鍘首例即為2010年的年代綜合台撤照。當時在國民黨執政、馬英九政府時代,NCC認為該台違反節目分級、節目廣告化等事項累計達49次、裁罰總金額達1600多萬,因此以違反《衛廣法》「節目應該與廣告區分」規定撤照。
當時藍綠立委齊聲批評NCC;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也曾提起該往事質疑馬政府時期是否也「干預新聞自由」?不過,馬英九辦公室回應,在馬政府時期,NCC是名符其實的獨立機關,無論是行政院或總統府,都不會干預獨立機關行使職權。
馬辦指出,年代綜合台被撤照後,經營者對馬政府極為不滿,之後,其所經營的年代新聞台與壹電視,對馬政府與馬英九極盡「監督」之能事 ,「修理」毫不手軟,但馬政府從未以此干預這兩家電視台的換照,這就是馬政府與蔡政府對言論自由保障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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