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離譜!台中警「婚外情遭抓姦」再爆違紀 濫查181次個資遭判休職1年

    2025-08-28 14:41 / 作者 陳怡穎
    18歲磁磚工和未成年學妹發生關係,導致對方染上性病,最後賠償50萬元和解。示意圖,取自Unsplash圖庫
    台中市一名劉姓員警因婚外情糾紛,竟違法濫用職權,多次利用警政系統查詢6位民眾的個資,次數高達181次。案件經刑事審理後已定讞,台中市政府隨後將他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近日判決劉員休職1年,以示警惕。

    判決書揭露,劉員自2012年起任職台中市警六分局市政派出所,他在2020年和一名已婚吳姓女子發生婚外情,不料遭吳女丈夫柯姓男子雇徵信社抓姦。當時徵信人員聽見屋內傳出親密聲響,隨即破門進入,拍下兩人「床上畫面」,劉員現場被迫簽下30萬元本票,吳女也與丈夫簽署離婚協議。

    隨後劉員與吳女提告柯男與徵信業者涉強制罪、妨害秘密及恐嚇取財,其中一名徵信人員因妨害秘密罪被判拘役,其餘案件則以和解收場。

    然而,事件曝光後,警局督察組發現劉員竟於2021年2月至2022年4月間,多次登入「警政知識聯網單一簽入應用系統」,非法查詢吳女(28次)、柯男(33次)及4名徵信社人員(120次),總計181次。

    劉員辯稱,自己是基於查詢通緝犯刑案需要,並未將資料挪作私用或圖利,且已與部分當事人調解並完成賠償。但法院審酌後認為,劉員假借職務機會,侵害他人隱私,行為已觸犯《個資法》,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今年5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刑事判決確定後,台中市政府依《公務員懲戒法》將劉員移送。懲戒法院指出,劉員身為警員,卻於感情糾紛中濫查民眾個資,不僅破壞警政機關形象,更嚴重違背公務員應有的誠信與職守。雖然劉員已認錯並悔過,但考量侵害次數眾多,仍裁定休職1年。

    陳怡穎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