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2清潔隊員涉嫌收取賄賂協助非法業者清運垃圾,遭到地檢署起訴。示意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桃園市政府發生2名清潔隊員涉入賄賂案件,涉嫌向非法廢棄物處理業者收取上萬元不法賄賂,協助將不法業者的廢棄物拿到中壢的焚化爐處裡。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將涉案的清潔隊員與業者起訴,但考量涉案人員態度良好並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檢方也建請法院依法減輕其刑。
事發在2020年9月間至2021年2月28日止,桃園市楊梅區清潔隊員焦姓、劉姓隊員與非法廢棄物處理業者宋姓業者遭檢舉,指出焦姓、劉姓隊員分別收取宋姓業者3萬3000元、15萬9600元等不法賄賂,協助將違法收受之廢棄物,送至中壢區焚化廠焚燒處理。在事發後2、3天宋姓業者再指示不知情的王姓人士依約行賄,陸續匯入指定郵局帳戶內,共計33次,劉姓隊員累積獲得15萬9600元,再以每車次1000元的價碼,分給焦姓隊員共3萬3000元。
根據起訴書,焦姓隊員2021年3月1日調任到中壢中隊後,竟馬上效法之前在楊梅的作案手法,持續協助宋姓業者,後續焦姓隊員也得手1萬3200元,劉姓隊員獲得3萬2120元。另劉姓隊員也曾指示不知情的2名觀音區及楊梅區清潔隊員違法清運廢棄物,劉姓隊員收賄5760元。
桃園地檢署日前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焦姓隊員、劉姓隊員,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宋姓業者,但考量3人均於廉政署詢問時坦承自白,並於偵查期間主動上繳不法所得,將請法院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