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女教師和會計室主任發展婚外情,還傳訊息給對方「明天換我騎你」。示意圖,取自Unsplash圖庫
高雄一名已婚國小女教師,與同校會計室主任劈腿,兩人多次前往摩鐵激戰,還互傳私密照及露骨對話。女教師丈夫發現後提告,求償8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會計主任早知對方已婚仍介入婚姻,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賠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女教師2006年結婚後,育有2名子女,卻在任教的國小中,與會計室主任發展不倫戀情,兩人2022年12月擦出火花,女教師主動擁抱示愛,多次相約進入汽車旅館、精品旅館等地發生性關係。
女教師與主任打得火熱,除了傳送私密處照片,還以「老公」、「老婆」互稱,女教師甚至寫下:「老公加油,鼻要太累~明天換我騎你,可是我體力不好,只能騎一小段,人家好害羞喔」、「想到可以看到老公都濕濕的了」。
會計室主任的妻子2023年10月察覺異狀,從丈夫手機發現對話親密的訊息,便偽裝成老公發訊息試探,女教師驚慌回覆「嚇死人了」、「先不傳」,不倫戀情立即曝光,女教師遭提告求償,最後被法院判賠30萬元確定。
會計室主任雖然堅稱不知女教師已婚,但是法院並不採信,因為學校人事主任證稱,會計室主任經手學校補助業務,包括女教師曾多次申請的子女教育補助,不可能不知道女教師婚姻狀況。加上雙方互傳不雅照片及私密訊息,已經嚴重逾越同事相處分際,侵害配偶權事證明確。
女教師的老公則指控,妻子出軌導致自己罹患恐慌症,法官調閱醫療紀錄發現,恐慌症病發時間早於不倫戀揭發,與家庭債務及母喪壓力有關。法院最終認定,會計主任應負精神慰撫金責任30萬元,逾額部分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