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轉貼「台中市政府普發4萬元」圖卡,被依《社維法》移送,台中市政府呼籲民眾不要轉傳。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陳姓男子7月底在社群媒體轉發「每人普發4萬,台中市超徵120億學者促還富於民」相關圖卡,在網路瘋傳後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是對公共議題發表個人意見,屬言論自由範圍,裁定不罰。
陳男在社群媒體Threads發布「台中市府普發4萬元」圖卡,該圖卡以台中市長盧秀燕為背景,文字內容為「年終獎金每人普發4萬,台中市超徵120億學者促還富於民」,民眾收到訊息後7月28日向台中市南區區公所反映,認為圖卡內容為假訊息,同時報警處理。台中市警局查出陳男是始作俑者,依《社維法》將陳男送辦。
台中市政府事後製作圖卡澄清,並提醒民眾,依《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陳男開庭時否認違反《社維法》,辯稱因為盧秀燕曾贊同中央普發1萬元,既然台中市政府稅收也有超徵,也應該普發現金給台中市民。
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針對公共議題發表意見,並無散播謠言情形。另外,民眾打電話詢問區公所此事,不代表民眾有不安情緒,僅是基於好奇心態或懷疑態度詢問,難以認定影響公共安寧,因此該貼文屬言論自由範圍,裁定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