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兩位民眾一年內發票中獎次數高達2000次,涉嫌以小額發票套取獎金。財政部為杜絕此案件,近日預告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明文規定「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分散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者」,不予給獎。若已領取獎金者,所轄主管稽徵機關應具函追回獎金。
日前高雄有民眾大量購買1元塑膠袋或2元白包袋,取得5000多張統一發票,其中有30張中獎、獎金約8400元。不計時間成本,以成本6000元計算,獲利率約三成。
無獨有偶,根據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分析2019年11、12月至2020年9、10月等六期電子發票領獎清冊,發現有64人中獎次數超過100次,其中2人甚至中獎超過2000多次,推估原始取得電子發票張數約40萬張,平均每天取得1000多張發票,顯然非正常消費型態。
觀察其購買品項,中獎逾百次者多是大量購買1元塑膠購物袋、支付小額電信費或服務費、儲值小額遊戲點數等。
財政部表示,統一發票獎金是以每年編列預算因應,因此獎金總額有上限,近5年約為99.4億元至114.7億元。一旦有不肖人士大量取巧、套領發票獎金,將導致發票獎金提前觸及預算上限,發票獎項可能無法增開,影響大眾權益。因此,財政部決定提出修法,明文規定不合常規情形取得的發票,不予給獎。
財政部已預告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增訂「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分散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者,不予給獎;已領取獎金者,所轄主管稽徵機關應具函追回其獎金」,加強杜絕有心人士以迂迴取巧手法,損害大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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