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毒駕頻傳,警方將擴大臨檢。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基隆市信義區昨(12/15)日上午發生一起重大毒駕死亡車禍。55歲楊姓男子疑似吸毒後上路,行經仁一路一帶時失控連環衝撞,造成一名50多歲林姓婦人死亡、另有2人受傷。警方調查發現,楊男為毒駕累犯,不僅前科累累,這已經是他今年第5次因毒品問題遭警方查獲、第3次涉及毒駕。
監視器畫面顯示,楊男當時先擦撞道路中央防撞桿,車輛隨後失控偏移,衝向路邊行人與機車騎士,林姓婦人當場被撞飛,失去生命跡象,另名機車騎士與路人受傷,並波及路旁停放的多輛汽、機車,現場一片狼藉。警消到場後,發現楊男精神狀態異常,疑似藥性發作,隨即將人送醫觀察,並在其車內查獲2顆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煙彈。
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楊男早在5天前(12/10)就在新豐街一帶自撞藥局前的無障礙坡道。當時他向警方聲稱癲癇發作、身體不適,且意識清醒、對答如流,使得警方儘管有所懷疑,依法定程序仍未能進行毒品篩檢,因此無法確認是否涉毒駕,未料短短數日後再度毒駕上路,釀成死亡憾事。
警方調查指出,楊男為警局常客,20年前就曾因經營月息30分的高利貸遭移送法辦,之後又涉及毒品、妨害自由等多項案件,曾因毒品案入監服刑;他原本吸食安非他命,後轉為施用依托咪酯,明知自己多次因毒駕自撞、毀損他人車輛仍持續上路,行徑令人髮指。
基隆市警察局長林信雄指出,楊男在此次事故前,已4度被警方在車內查獲持有毒品,其中2案涉及毒駕,這起案件則是第3次毒駕並造成死亡。基隆警方已向檢方建請聲請羈押,並研議針對毒駕累犯、重大肇事者,採取「預防性聲押」作為,避免其再度危害社會。
林信雄也表示,毒駕行為涉及刑法第19條所稱「原因自由行為」,即行為人明知施用毒品會造成精神障礙,仍選擇駕車上路並造成重大傷亡,未必不能以不確定故意論處。基隆市警局也在今日召開基隆地區檢警聯繫會議,提出加重毒駕刑責與羈押機制的討論方向,盼能提升法律嚇阻效果,保障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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