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區2名清潔隊員在工作時突遭爆炸灼傷,經查是有民眾將卡式瓦斯罐丟棄入垃圾車引起,環保局特此呼籲民眾應注意有5類物品不能丟入垃圾車。
本月4日,清潔隊垃圾車在土城區永豐路收垃圾時,有民眾將卡式瓦斯罐混入垃圾丟入,清潔車壓縮垃圾時,壓到卡式小瓦斯罐導致發生爆炸起火,造成2名清潔隊員臉部及手臂灼傷送醫。
警方調查,廖姓男子丟棄數個卡式瓦斯爐入圾垃車內,疑似有殘留瓦斯,垃圾車壓縮垃圾時突然爆炸。廖男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處最高新台幣6000元罰鍰,環保局將提告過失傷害罪,依隊員及車輛損傷程度及提出民事求償。
對此台北市環保局特別在臉書呼籲,有5類「不能丟垃圾車」或「須處理後再丟垃圾車」的物品:
1.高壓瓶罐:如髮膠罐、造型噴霧、芳香劑、殺蟲劑、瓦斯罐、噴漆等,因含有易燃氣體或有機溶劑,遇到高溫或壓縮時易引爆,瓶罐應至空曠處排出內容物再回收,噴漆、造型噴霧等內容物排出時則比照一般垃圾處理。
2.食用性粉狀物:如奶粉、麵粉、番薯粉或其他調味料,因粉狀物達到一定濃度遇上高溫,可能引起塵爆燃燒,故可混水當廚餘回收。
3.金紙或香灰餘燼:必須等澆水餘燼全滅後再裝袋丟垃圾車,否則可能會在垃圾車內悶燒。
4.鋰電池:包含使用鋰電池的行動電源,經過擠壓也易起火燃燒,應投入電池回收筒回收。
5.滅火器及瓦斯桶:應循逆向回收管道,將該物品交付原購買店家回收再利用。
環保局提醒民眾,這5類物品丟棄前務必妥善分類處理好,一個小動作減少意外發生,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