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食品來了!衛福部食藥署今(2月21日)發布公告,「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即禁止進口規定,以及發布「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自即日起生效。
衛福部食藥署8日對外預告二大草案,預告期僅10天,2月18已到期收案。食藥署表示,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及首長信箱,總共接獲36則意見,其中17則(47.2%)支持、4則(11.1%)反對及15則(41.7%)提出建議或詢問草案內容,支持者遠多於反對者。
食藥署表示,政府以「回歸科學檢驗、比國際標準更嚴格、為食安把關」三原則,及「『禁止特定地區進口』改為『禁止特定品項進口』、針對具風險品項,要求提供雙證(輻射證明及產地證明)、福島等五縣食品於邊境逐批檢驗」三配套,積極建立完整食安管理,維護民眾飲食安全。
食藥署公告調整對日本食品管制措施,由現行地區管制,改為風險產品管制,包括︰
一、停止輸入查驗(即禁止進口)︰
1、日本國內限制流通的產品,為當然停止受理輸入查驗。
2、野生鳥獸肉︰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
3、菇類︰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
4、漉油菜︰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
二、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及產地證明(即檢附雙證)︰
1、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開放品項之產品。
2、宮城縣、岩手縣、山梨縣、靜岡縣生產製造之菇類。
3、宮城縣、岩手縣生產製造之水產品。
4、靜岡縣生產製造之茶類產品。
5、宮城縣、埼玉縣、東京都生產製造之乳製品、嬰幼兒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