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方法院。翻攝自Google Maps
高雄市前鎮區一名陳姓婦人因不滿鄰居生活聲響影響睡眠,竟在住處陽台架設擴音設備,長期對外播放「機掰」、「蕭查莫」等辱罵性字眼,事件持續1年多,約10戶鄰居不堪其擾報警並提告。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罪判處陳婦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婦自2023年5月起,每週2至3天,選在深夜或凌晨時段,於3樓陽台以擴音器對外播放粗俗辱罵內容,由於音量甚大,除緊鄰住戶外,連隔著綠化帶的對街住戶也能清楚聽見,影響範圍涵蓋約10戶人家。
多名住戶出庭證稱,長期遭噪音干擾導致無法安心休息,精神壓力沉重,認為已嚴重影響居住安寧,鄰里間曾嘗試溝通未果,最終決定報警並提出告訴。
陳婦於庭訊時坦承曾使用擴音設備對外辱罵,但辯稱是因鄰居長期製造噪音,導致她失眠,才會情緒失控反擊,並非每日為之。
法官審酌證人證詞與相關事證後認為,陳婦以高分貝擴音方式長期播放辱罵內容,已對他人生活安寧造成實質妨害,構成以強暴方式妨害他人行使居住安寧權利,依強制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