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陳女遭母親詹婦囚禁致死。示意圖。取自PIXABAY
台中市大甲區去年9月爆發一起震驚社會的虐女命案。51歲詹姓婦人因長期拘禁21歲陳姓小女兒,並以極度不人道手段限制其飲食,導致女兒在去年9月活活餓死。案經台中地檢署起訴後移交國民法官法庭審理,由於詹婦羈押期將屆滿,台中地方法院日前召開延押庭,裁定自4月20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
起訴書指出,詹婦自2023年1月起,僅因認為女兒的生活習慣未達其標準,便強行替當時就讀高中的陳女辦理休學,隨後將其囚禁在住處一樓的房間浴室內。為了防止女兒逃跑,詹婦以電線綑綁門把與櫥櫃,並撤走房內的冷氣濾網、床鋪與枕頭,逼迫女兒睡在冰冷地板上,長達900多天。
囚禁期間,詹婦每日僅提供極少量的菜粥與礦泉水,份量甚至連國小學生的單餐需求都無法滿足。陳女長期挨餓,體重掉到僅剩30公斤,法醫解剖證實其遺體幾乎沒有任何皮下脂肪,胃腸空無一物,死狀極其悽慘。
調查發現,詹婦早在去年9月21日便知曉女兒死亡,卻未報警處理,任由遺體腐敗,直到25日因屍臭飄出才進入房間處理。過程中,她刻意用白布遮蔽監視器,並噴灑芳香劑、以鹽水洗地掩蓋氣味,顯見是有計畫地破壞命案現場。
在延押庭上,詹婦啜泣哀求交保,辯護律師則以「強迫症」及「衛生考量」為由,主張其移動遺體與清理現場是為清除細菌而非滅證。然而法官認為說法荒謬,痛批若真有潔癖,應於發現死亡當下立即報警,而非任由遺體腐敗多日後才處理。
此外,辯護人以本案將由國民法官審理為由,要求法院在司法院系統中遮蔽事證,擔心新聞報導造成未來國民法官「預斷」。不過公訴檢察官張子凡指出,詹婦對其丈夫等證人具有高度掌控力,且犯後有遮掩監視器等滅證行為,若解除羈押將嚴重影響後續審理。
法院審理認定,詹婦所涉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且配偶及長女雖知悉死者遭受長期不人道對待,卻選擇保持沉默、默許犯罪,顯示其對親屬具高度掌控力。面對審判長詢問是否認為女兒之死與自身有關,詹婦竟回應「不確定,我不知道」,冷血態度令在場人員心寒。
法官考量詹婦說詞反覆,且有高度勾串證人、滅證及逃亡風險,裁定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全案將持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