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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垃圾袋棄屍!台南5個月大男嬰活活被虐死 父母、姑姑遭起訴

    2026-04-17 14:17 / 作者 陳怡穎
    台南地檢署。翻攝臉書
    台南永康2025年底驚傳駭人虐嬰致死棄屍案,檢方偵結起訴指出,方姓男子與林姓妻子及其妹妹凌女3人,對未滿5個月大的親生男嬰長期施暴,導致男嬰死亡,3人事後更合謀棄屍於排水溝,手段冷血殘忍,依法提起公訴並具體向法院求處重刑。

    檢方起訴指出,方男與林女為夫妻,也就是男嬰生父母,與方男妹妹凌女同住,3人對男嬰均負有保護與照顧義務,卻成為加害者。檢方調查,男嬰自2025年7月出生後至死亡期間,長期遭受虐待,方男多次以徒手或不明長條軟棒毆打頭部與身體,凌女以拳頭重擊腹部,林女則以手拍打臉頰、拖拉身體,甚至持拖鞋等物品毆打,造成男嬰出現右鎖骨遠端骨折、肋骨骨折及顱骨損傷等多處傷勢,亦包括右肋骨第八肋骨及左膝部陳舊性骨折等舊傷。

    檢方認定,3人明知男嬰未滿7歲,身心尚未發育完成,對外界毫無抵抗能力,卻仍反覆施暴,屬於「持續性、累積性」凌虐行為。直至2025年11月10日晚間,在永康租屋處,因男嬰哭鬧,方男徒手毆打其胸部,凌女以拳頭揍擊腹部,林女則將男嬰頭部推撞向牆壁致「叩」一聲,造成頭骨及肋骨骨折等致命傷勢,最終傷重死亡。

    更惡劣的是,3人發現男嬰死亡後,未通報或送醫,反而共同基於湮滅證據之犯意決議棄屍。由林女與凌女先以藍色垃圾袋包裹遺體,再裝入黑色塑膠袋內,隨後由方男騎乘電動自行車搭載凌女,前往安南區四草大橋一帶,沿途棄置相關物品,最終將男嬰遺體丟棄於橋下排水溝。另有調查指出,棄屍地點亦涉及新市區永新路與高鐵橋下台南段道路交岔處排水溝。

    案件之所以曝光,係因男嬰出生後未依規定施打疫苗,加上父母居無定所、行方不明,社會局多次查訪未果後通報警方協尋。警方透過車辨系統循線追查,於2025年12月18日在永康區攔查方男與林女,經盤問後才供出已將男嬰遺體遺棄,警方隨即於當日晚間9時58分許,在排水溝內尋獲男嬰遺體。

    檢方指出,3名被告分工明確、具共同犯意,對未滿7歲幼童長期施暴,情節重大,已涉犯刑法第286條凌虐幼童致死罪、刑法第277條傷害致死罪,並涉及遺棄屍體等罪嫌,對社會影響深遠。全案依法提起公訴,並移送台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審理,目前方男與凌女已遭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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