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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猴小三「逼簽700萬賠償」仍翻窗示愛!正宮告了 法院1原因只判25萬

    2026-04-19 10:13 / 作者 綜合中心
    高雄一名人妻劈腿2名小王,被老公抓包提告求償。示意圖,取自Unsplash
    高雄一名包姓人夫外遇女同事洪女,楊姓妻子發現後找徵信社及多名黑衣人當場「抓猴」,逼迫洪女簽和解協議書,若違約要賠償700萬元,怎料這麼重的賠償金仍無法阻斷這場外遇,楊女憤而告上法庭。高雄地院法官認為,洪女是被脅迫簽下協議,認定協議無效,僅就侵害配偶權部分,要求洪女賠償25萬元。

    根據判決書,楊女於2024年間發現,丈夫和洪女竟發展婚外情,兩人多次出入汽車旅館,她便委託徵信社蒐證,11月在徵信社與多名黑衣人陪同下,一夥人突襲現場「抓猴」。

    當時,徵信社與黑衣人將洪女包圍,語氣威逼說出「公司混不下去」、「讓妳
    身敗名裂」等話,要求她簽和解協議書,賠償200萬元並與包男斷絕聯繫,若違約再犯,需再賠償500萬。

    怎料,洪女不僅沒有履約支付200萬元賠償金,2025年4月又被楊女發現她和包男藕斷絲連,在住家附近約會,氣得楊女直接告上法庭,要求依約支付700萬元。

    洪女在法庭上主張,沒有侵害楊女配偶權,與包男也沒有逾越一般男女往來分寸。她對法官說,當初簽和解協議書是被「身分不詳人士」脅迫下才簽屬,合意書裡的事項與事實不符,訴請駁回。

    包男則說,「抓猴」現場有多名黑衣人,其中一人像流氓一樣攬住他們脅迫說「不要搞得那麼難看」,否則會拿出足以「一刀斃命」的證據,讓他們在公司待不下去,非常恐懼。

    高雄地院審酌,認為被不明人士包圍用言語威嚇,確實會讓一般人心生恐懼,違反自由意志,認為該和解書不具法律效力,700萬賠償應不作數。

    不過,法官認為,洪女當小三被揭穿後,仍與人夫密切往來,甚至跑到男方住處敲窗表示無法斬斷握戀情,有侵害配偶權事實,判賠償楊女2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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