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警察局。施書瑜攝
高雄警界上演「宮鬥劇」?一名已退休的胡姓前偵查隊長疑因追求在地知名牛肉麵店千金,發現張姓偵查隊長與對方互動密切後醋勁大發,不僅涉嫌假冒辦案調閱旅館監視器,還跟拍蒐證、連番檢舉對方上班偷勤開房、詐領加班費。檢方查出相關指控均與事實不符,認定胡男涉嫌誣告及違反個資法,日前偵結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胡男於2024年12月間懷疑張男與一名在地知名牛肉麵店千金關係密切,認為兩人曾前往高雄市三民區某旅館開房休息。為查證自己的懷疑,胡男向旅館櫃台出示警察證件,聲稱正在偵辦詐欺案件,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並表示後續會補送公文。
監視器畫面顯示,張男與該名女子僅在旅館外碰面聊天,並未進入旅館。不過胡男仍要求擷取畫面並拍照留存。隔年1月4日晚間,胡男又發現女子前往張男住處,隨即跟拍蒐證,並請友人多次撥打110檢舉電話,指稱張男勤務期間擅離職守在家約會,甚至揚言若警方不處理將向媒體爆料。
檢方指出,胡男之後將監視器截圖及跟拍照片整理成資料,向警局督察室及局長室提出檢舉,並在照片旁註記「上班時間到飯店開房約會」、「勤務中偷勤」等內容,同時指控張男涉嫌詐領超勤加班費。
高雄市警局督察室介入調查後發現,張男當天雖在勤務時間內,但僅在旅館外與女子見面,隨後到附近理髮店短暫聊天即離去,並未進入旅館;至於遭檢舉在住處約會當天,張男早已下班,也未申報超勤津貼,相關檢舉內容均與事實不符。
張男認為遭人長期跟監、蒐證及惡意檢舉,個人隱私與名譽受到嚴重侵害,因此提出告訴。檢方進一步追查發現,胡男取得監視器畫面的過程與偵辦公務無關,且事後從未補送相關調閱公文,不採信其辯稱是為調查詐欺案件所需。
偵訊期間,胡男否認犯行,強調自己是為確認同僚是否有偷勤情形,目的是維護公共利益,不構成誣告。不過檢察官認為,胡男明知張男未進入旅館、未有偷勤或詐領加班費情事,仍持續向警局檢舉並透過他人報案施壓,涉嫌故意捏造不實內容。
檢方認定,胡男利用警察身分取得與職務無關的個人資料,並進一步作為檢舉用途,涉犯誣告罪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由於犯案時仍具有公務員身分,個資法部分依法加重其刑,日前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據了解,此案去年曝光後曾引發高雄警界關注,兩名前、後任偵查隊長也因此遭調整職務。胡男已於去年屆齡退休,張男則調任刑警大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