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姚姓男子將家族成員踢出LINE群組,接著自己也退群,導致群組內約100本相簿消失,裡面是多年來家人們的國內外旅遊照片,以及小孩們的成長紀錄,原本也在群組內的鍾姓連襟氣憤不已,向姚男提告求償50萬元,不過最終鍾姓連襟二審均敗訴。
判決書提到,姚男與鍾男為連襟關係,民國102年間鍾男使用通訊軟體LINE成立「徐家姊妹聊天」群組,並邀請姚男和其他6名家庭成員加入,成員們平時會建立相簿共享照片,但姚男卻於110年4月21日時,將全數成員退出群組,接著再自己退群,導致群組內約100本雲端相簿通通不見,而上訴人鍾男的手機及電腦均已更換,無留存這些照片的原始檔案,他認為姚男侵害他的照片之所有權,以每本相簿有100張照片、每張照片價值50元計算,向姚男求償50萬元。
鍾男主張,姚男明知LINE群組內建的功能,即群組內全數成員皆退出群組,該群組的投稿內容將會全部刪除,也無法復原群組內相簿,還明知故犯讓群組消失。不過姚男則喊冤,自己是因為不熟悉如何操作,才不慎將全數成員退出群組,況且若真的想刪除照片,直接點選刪除相簿即可,故照片的滅失不可歸責於他;除此,建立相簿的目的在於分享並供其他成員下載保存,僅是備份功能而非原始檔案,並無侵害鍾男之所有權。
對此,一審的高雄簡易庭法官認為,鍾男無法證明群組內相簿及照片的實際數量,而且徐家姐妹的臉書貼文中仍有張貼家族的旅遊照片,並非全部滅失而無法回復,判鍾男敗訴。
鍾男雖不服上訴至二審,但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認為,LINE軟體的記事本、相簿,群組成員均有管理和編輯權限,不專屬於原分享成員或群組成員任一人所有,且上傳資料並不會導致硬體設備內的原檔案消失,沒有保存檔案是鍾男自己對照片的處理措施,與姚男害相簿不見無關,駁回上訴,此案不得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