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上市公司創辦人金孫玩乳牙 竟遭保母連呼9巴掌。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灣相當知名上市公司創辦人的5歲孫子,因為搭車上學途中玩自己掉下來的乳牙,還把裝乳牙的瓶子弄丟,竟遭潘姓保母連呼9巴掌,等到男童下課返家,雙親見到臉上腫腫的,追問才知被打,氣得提出告訴,潘女雖然認罪坦承犯行,但並未獲得男童家長的諒解,台北地院依《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3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男童的母親也是知名人士,她曾就這個事件大方接受媒體採訪,她說他的小孩是個順從保母的好孩子,只因為不小心弄丟裝乳牙的瓶子,卻被保母暴打,臉頰紅腫一星期才消退,而發生這件事,小孩還認為是自己做錯事,才會被處罰。
據了解,這名5歲男童平時上幼稚園都是搭乘父母聘請的司機載送,並由由潘姓保母陪同,去年11月間,男童在上學的途中玩掉下來的乳牙,潘女怕男童玩乳牙一個不小心吃下去會有危險,要他不可以玩乳牙,沒想到男童不聽一直在玩,還弄丟了裝乳牙的瓶子,潘女一時情緒來了,就在車上連打男童9巴掌。
等到男童下課返家後,雙親見到兒子稚嫩的臉龐腫成一大包,追問後才知道竟然是被保母毆打,男童雙親立即調了車內的行車紀錄器,發現潘女先是打1下,2分鐘後又連續打了8下,因此認為潘姓保母這樣打小孩,已經是不當管教,因此提出告訴。
潘女到案後坦承有打男童,供稱,當時因為叫他不要玩乳牙,他一直不聽,才會情緒一來就打他巴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潘女的行為已涉犯《刑法》傷害罪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依法提起公訴。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潘女雖然坦承犯行,但卻未與男童及其父母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法官最後依《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3月,且不得易科罰金。
法官特別解釋,《刑法》277第1項傷害罪,雖然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規定加重其刑,因此規定性質上屬刑法分則的加重,因此加重後潘女所犯已非最重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依法不得諭知易科罰金。